股友提问:
白云山(600332)分析了分拆上市的要求,王老吉完全符合去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对王老吉来说,是难得的发展和提高声誉的机会,支持!
股友回复
股友83:
这是个好建议,看看广药集团怎么考虑吧。
股友08:
完全可能
股友成长:
7大拆分条件
分拆上市,不是你想拆就能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7大要求。
上市公司分拆, 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 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 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
(点评:比香港等市场分拆上市的盈利门槛更为严格,净利润指标等要求,会限制一大批企业实施分拆上市。)
(三) 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点评:防止有“犯罪前科”的企业,趁机炒作,忽悠概念)
(五)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 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点评:防止了上市公司既享有原上市公司的上市红利,再继续分拆上市,占用资本市场资源。)
(六) 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 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
(点评:为了防止利益输送,抑制管理层等通过“造壳”致富的路径。)
(七) 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 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 财务、 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7大拆分条件
分拆上市,不是你想拆就能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7大要求。
上市公司分拆, 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 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 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
(点评:比香港等市场分拆上市的盈利门槛更为严格,净利润指标等...
股友83:
支持分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