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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号评论)律师解读:武汉凡谷(002194)信批违规,满足条件者可参与索赔

2020年2月25日  8:47:14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8人次
股友律师
发表于 财富号评论(cfhpl)
律师解读:武汉凡谷(002194)信批违规,满足条件者可参与索赔
武汉凡谷(002194)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18年2月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3月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证监会查明,武汉凡谷(002194)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002194)武汉凡谷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 2016 年 4 月至 6 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 15,595,879.52 元,虚增存货 15,595,879.52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 51.17%。
二、武汉凡谷 (002194)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 2016 年 4 月至 9 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 38,106,460.58 元,虚增存货 53,702,340.10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 115.09%在2019年8月武汉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后,武汉凡谷(002194)提起上诉,后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了武汉凡谷(002194)的上诉,投资者获得终审胜诉。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7月30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虚假陈述更正日为2017年3月25日,基准日为2017年9月12日,基准价为9.07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予以确认。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在2016年7月30日至17年3月24日期间买入武汉凡谷(002194),并在2017年3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满足条件的股民可以咨询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索赔事宜。
武汉凡谷(002194)索赔所需证据材料: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
股友回答
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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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完了,明天跌停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李新
2020年2月25日
您好,这是哪年的消息呀?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轻轻
2020年2月25日
请你把律师证晒一下,谢谢。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2018的事还好意思拿出来说。你空仓了吧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陈年往事了。估计是割肉卖了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不用担心。酒鬼酒2012还涉嫌塑化剂呢,现在拿出来说事已经过时了,你看一下评论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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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股友
2020年2月25日
西伯利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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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酒到
2020年2月25日
这位律师看来收了钱,来唱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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