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深天马A: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告日期:2020-02-26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2019年12月3日签发的关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国际”)豁免要约收购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 事宜的19261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 称“反馈意见”),中航国际已会同相关各方进行了落实,经过认真分析与核查,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涉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 称“收购报告书”)内容部分,相应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和释义与收购报告书中相同。
本反 馈意见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的内容已以楷体加粗文字在《重组报告书》中显示。
一、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收购方案为:中航国际先私有化中航国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控股),再以吸收合并的方式与中航国际控 股、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合并,承继后两者 的全部资产、负债并注销后两者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2)根据《吸收合并协议》, 中航国际控股退市和私有化为合并生效的前提条件。
3)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 批程序包括:中航国际控股临时股东大会以法定票数批准本次合并,中航国际 控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法定票数批准中航国际控股私有化议案;本次交易涉及的中航国际控股 H 股要约收购及 H 股股份转让交易实施完成;中航国际控股向香港联交所递交退市申请,且退市申请已经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生效; 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中航国际要约收购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下属 A 股 上市公司的义务。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中航国际控股股东大会关于吸收合并及 退市事项的审议情况。
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中航国际控股股东特别大会关于本次合
十
天马的股东中有三个股东,A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B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C为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是B的股东,B是C的股东,C为H股上市公司。
现在B决定收购并私有化C,A在收购B和C。因为股东合计持有深天马31.4%的股份,触发了要约收购的条件,所以A等便申请证监会希望豁免要约收购,以减少相关程序。
收购完成后,深天马将成为航空工业集团二级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A。
所以我感觉对股价没啥影响。
评论来自电脑端
c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种情况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好象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各个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股份转让也可以看成是收购行为。
评论来自电脑端
圆
我艹。。。要约收购,国企混改。这得要多少个涨停
评论来自电脑端
圆
我艹。。。要约收购,国企混改。这得要多少个涨停
评论来自电脑端
木
简单的讲就是有大股东用最近的最高价向别的股东收购了,并且总持股比例超过了30,但是又不想收购公司,只要股票。
字数差不多了,我瞎编的
评论来自电脑端
爱
3个涨停起步,今天集合竞价封涨停来着,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
评论来自电脑端
快
涨停不行 那就喊跌停吧 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
评论来自电脑端
C
说实话我是没看懂,你们真的看懂要表达什么意思了?
评论来自电脑端
郁
大股东想整体上市,豁免要约收购是必要程序而已。没什么利好利空之说
评论来自电脑端
享
别听他胡说,不是那么回事,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评论来自电脑端
十
天马的股东中有三个股东,A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B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C为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是B的股东,B是C的股东,C为H股上市公司。
现在B决定收购并私有化C,A在收购B和C。因为股东合计持有深天马31.4%的股份,触发了要约收购的条件,所以A等便申请证监会希望豁免要约收购,以减少相关程序。
收购完成后,深天马将成为航空工业集团二级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A。
所以我感觉对股价没啥影响。
评论来自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