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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虚增业绩获行政处罚 原法人及财务总监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月24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股票代码:30009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5-2018年,金刚玻璃连续四年财报存在信披失实,被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Wind平台公司介绍,金刚玻璃是国内玻璃深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特种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安防玻璃和光伏建筑组件两大类,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设施、特种车辆、船舶、轨道交通行业。
经查,金刚玻璃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
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138.19 万元,虚增利息收入460.87万元,虚增利润4461.3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2.67%。
《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458.76万元,虚增利息收入919.54万元,虚增利润6205.34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
《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收入1043.3万元,虚增利息收入439.24万元,虚增利润1482.5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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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再不要纠结金刚玻璃退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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