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察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后,终于就《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改建议达成共识。这些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将创业板上市申请公司活跃业务记录期的要求,由现行的1年修订为2年,但对于市值或总资产超过5亿港元的公司,则最短活跃业务记录期可缩短为1年。不过,获豁免的公司,上市时亦要符合公众持股量市值最少达到1.5亿港元的要求,同时股东人数最少要有300名,而现时的规定只需100名。在公众持股量方面,建议规定对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下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公众最低持股比例为25%;而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上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这一比例则为20%。对于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股份的禁售期,将由现时规定的6个月改为1年。新规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限制,仍维持在6个月,但如果公司发行新股是为了配合主要业务,而且所发新股不构成重大交易,可以在获得股东会通过后,申请豁免。香港联交所称,有关《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各项修订建议均已原则上获得批准。现行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目前正根据上述建议进行修订。为确保新规定有效及公平地实行,有关条文将从今天起分段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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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香港创业板上市只需要利润有3000万港币就可以了,相对比较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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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您好,,需要工作日9:15-15:55,本人持身份证临柜开通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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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必须是依据香港、中国、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 发行人的章程应当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董事会中至少应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发行人必须聘任一名合资格的会计师,专职负责财务及内部监控工作。该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且是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或是经公会认可豁免会员资格考试的类似会计师团体会员。 发行人中必须有一名执行董事作为其监察主任,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应当有两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由发行人的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中的两名人士担任。 发行人必须成立一个至少由两名成员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都应为发行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审核委员会的主席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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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新申请人必须表明,在提交上市文件之日的前24个月内,其自身或通过控股一家或多家公司专注于某一主营业务,多种不同但无一项主营的业务捆在一起的公司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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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新申请人必须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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