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年7月24日 9:32:15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7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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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4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0-047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 1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根据规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由于 A 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428,171,881股减少至 428,151,881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0,000 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联系人:张勇、熊瑶佳联系电话:0755-86013669;0755-86145203联系传真:0755-833483693、申报所需材料(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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