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4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7,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浙江银芝利汽车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4,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南昌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Yinlun ADM India Pvt. Ltd.提供最高额为15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为上述10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8,50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
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2000万元为新增担保金额,保证期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8,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公司累计为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公司累计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 61,000 万元,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4%。
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7月23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