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教】如何理解精选层股票股票交易制度安排
为保障精选层市场定价效率,促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新三板在《股票交易规则》中针对精选层股票交易做了很多特有的制度设计,如精选层股票连续竞价交易涨跌幅30%,成交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以及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
这些措施,契合精选层挂牌企业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在保障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的基础上,可以防止非理性炒作,促进市场平稳运作。
同时,相关制度与沪深市场接轨,可以节省投资者学习成本。
新三板作为连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承上启下的“枢纽”,精选层向下承接创新层、向上对接科创板和创业板,交易制度设计也与市场定位相匹配。
01
精选层股票交易涨跌幅比例为30%
精选层设置30%的涨跌幅限制比例,是考虑到与沪深市场不同,精选层公司进层之前已经在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持仓成本不同,投资者结构更多元,估值差异相对较大,30%的涨跌幅比例可以减少交易阻力,使价格能够更快、更有效率的反映市场供需关系。
投资者需注意,在计算委托价格上下限时,并非按四舍五入原则,而是“下限上入、上限下舍”的原则取至0.01元。
举个例子,精选层股票A前收盘价为10.55元/股,那么当日股票A的涨幅限制价格为10.55(1+30%)=13.715元,跌幅限制价格为10.55(1-30%)=7.385元;由于涨跌幅限制以内的才为申报有效,而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因此涨停价格应当是13.71元/股,跌停价格应当是7.39元/股。
02
注意首日交易的“不同安排”
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股票,进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设置了临时停牌的价格稳定机制,投资者要特别注意。
精选层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精选层股票公开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要经过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从部分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到全市场投资者的价格博弈,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利于为市场价格博弈提供更大的空间和最快缩短价格发现的时间。
此外,未来若有精选层公司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其股票在终止挂牌前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也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配套个股波动性中断机制。
在不设涨跌幅期间,盘中股票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股票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停牌时间如果跨越14时57分的,应于14时57分复牌并对已接受的订单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理论上,精选层股票在进层后的成交首日最多可以触发四次临时停牌。
这一安排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
03
精选层股票行情揭示有哪些特殊性
精选层股票的行情信息与投资者最常见、最熟悉的股票行情内容基本一致,连续竞价期间揭示最优买卖五档价格和数量,以及最近成交价、成交金额、成交量等信息,集合竞价期间揭示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此时买一、卖一位置上的价格相同,数量相等。
稍有特殊的地方在于,一旦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之间订单没有到价,价格没有交叉,就没有参考价可以揭示。
此时新三板股票行情会揭示订单簿中的最优一档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买一、卖一位置上显示的价格不同。
此外提醒投资者,目前精选层股票行情刷新频率为6秒一次,建议投资者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基于最近成交情况合理确定委托价格,避免报价偏离幅度过大。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视市场准备情况提高行情下发频率,扩大交易信息容量。
(来源:太平洋(6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