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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东湖高新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0年7月31日  9:48:4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6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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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东湖高新(600133)
600133:东湖高新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0-08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79 号)(以下简称“《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公司收到《意见通知书》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意见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认真研究和讨论。
截至目前,公司和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进行反馈意见的答复工作。
由于本次反馈意见部分问题回复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和补充完善,且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即将过期,需要补充更新财务数据,预计无法在 30 日内提交反馈回复。
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提交《意见通知书》的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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