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炒股学习网 - 专注提供股票金融知识

国农科技索赔:遭投资者索赔421万,部分调解结案

2020年7月31日  9:36:42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90人次
股友务所
发表于 财富号评论(cfhpl)
国农科技索赔:遭投资者索赔421万,部分调解结案

【索赔区间】

凡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6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基础材料】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7月27日,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农科技,证券代码:000004)投资者索赔诉讼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本案是由国农科技公司2013年时的信披违规行为而起,此前的庭审过程中,上司公司方面认为无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因为他们自认隐瞒的是利好而非利空。
但实际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本案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没有异议,双方均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处理。
铭沣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加入后续索赔,预计有较大几率获赔。

【案件详情】

2018年8月21日,因国农科技未按规定披露2013年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与胡小泉签订的《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深圳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国农科技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总经理李林琳、董事长江玉明、董秘杨斌被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国农科技2019年报披露,部分小股东认为公司上述信披违规行为造成股价下跌使其产生损失,遂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421.41万元。

根据深圳证监局处罚决定,2013年11月,国农科技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与自然人胡小泉签订《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专利有效期止,后者将其拥有的“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给前者有偿使用,山东华泰无论是否生产该专利产品均须支付授权使用费每年1400万元合计1.54亿元,协议金额分别占国农科技2012年、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79.83%、63.64%和净资产的198.83%、202.63%。
国农科技未依相关法规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直至2017年4月11日才予补充披露。

国农科技(000004)索赔条件:凡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6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中登提示】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关于索赔流程】

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相关证券:国农科技(000004)

(来源: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相关文章: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