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600180:瑞茂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8月7日 8:15:5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7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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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0:瑞茂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0-08-0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瑞茂通股票代码:60018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 A-3 办公楼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名称: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2 幢 243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 18 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名称:万永兴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名称:刘轶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股份变动性质: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被动减少所致。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第一节 释义...... 5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本报告书 指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上市公司、 指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其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郑州瑞茂通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 指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郑州瑞茂通可交换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公司债券(第一期)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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