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0-098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持股 5%以上股东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0,962,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7%。
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比例,触发违约条款,股票质权人拟启动违约处置程序,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过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740,569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4.89%。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1、股东名称: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股东持股情况: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0,962,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7%,目前均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
其中,郭景松先生持有公司 69,932,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张晓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374,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1,655,8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股东名称:郭景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公司 2014 年度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4、价格区间: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过户等方式;6、减持原因:因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比例,触发违约条款,股票质权人拟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所致;7、减持股份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限制性规定。
因郭景松先生、张晓玲女士在公司第四届董监高任期届满(2020 年 6 月 15 日)前离职,2020 年 6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虚拟任期)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限制性规定,故郭景松先生、张晓玲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过户等方式被动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5%,分别为 17,483,038 股、7,343,578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不超过 2.61%、1.10%。
根据郭景松先生、张晓玲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在郭景松先生、张晓玲女士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故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过户等方式被动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5%,共 7,913,953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不超过 1.18%。
8、其他说明:(1)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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