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哈工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5日 10:00:1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6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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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0-08-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哈工智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117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 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38,971.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890,981.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不超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议案之日起计算)。
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外部借款需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LPR 计算,前述资金的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1,155 万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该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哈工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任重 商敬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0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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