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9月8日 9:18:12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7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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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6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 年 9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 — — 11:30 和 13:00 — — 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上述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许强先生、石浙明先生、王开红先生、许朝阳先生、夏祥敏先生、兰武先生、翁启栋先生、邹明刚先生、王大威先生、陈婥婷女士、张伟先生、蒋新芝女士、蔡华杰先生、罗丽萍女士、傅颖盈女士、王钧先生、陈菲女士、徐忠明先生、邢益平先生、孙追芳女士、邹红艳女士、钱薛斌先生、郭和平先生 25 名自然人同意并承诺按照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应质押的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并放弃该等被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相应的表决权,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等股东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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