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上海钢联: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9月9日 9:40:3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5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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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95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 日上午 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1、《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8 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1.00 《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借款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2.00 《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四、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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