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20年10月9日 11:54:45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6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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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8 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9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你公司无法对存放在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燊公司”)及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的货物开展正常盘点及抽样检测工作,相关存货价值为 5.72 亿元。
同时,我部关注到,近年来你公司大量开展化工品贸易业务,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的金额较大,截至 2020 年 6 月底,你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36.94 亿元、12.46 亿元、15.71 亿元,合计占总资产的 75.35%。
此外,你公司近期票据逾期、部分仲裁诉讼事项亦与贸易业务相关。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存货的主要构成及用途;说明你公司与鸿燊公司、辉丰公司关于第三方仓储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合同执行情况及历史合作情况等;说明本次存货异常情况的具体发现过程及最新核查进展;说明截至本关注函发出日,你公司所有存货存放地点、金额、库龄、第三方仓储业务合作方、近期盘点情况等,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存货异常情形。
2、说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对于期末存货的盘点过程,针对第三方仓储业务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盘点过程是否发现存在异常状况,如是,说明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存货科目采取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结合近年来你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如购销数量、金额及具体内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等)、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账龄及逾期情况、存货库龄与销售情况、票据管理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规模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你公司收入成本确认过程及依据,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足,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贸易业务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你公司评估本次存货风险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成果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于 10 月 13 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20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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