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天津飞腾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
关于天津飞腾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摘要:一. 天津飞腾的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1 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 20,000 30.00%2 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000 28.50%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31.50%4 飞腾创芯企业管理咨询(天津)中心(有限合伙) 6,666.67 10.00%合计 66,666.67 100%二. 原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持股比例将同比例稀释,顺利完成前后股权关系变化如下:序号 股东单位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1 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 30.00% 25.500%2 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50% 24.225%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 26.775%4 飞腾创芯企业管理咨询(天津)中心(有限合伙) 10.00% 8.500%5 战略投资者 0.00% 15.000%合计 100.00% 100.00%表决权及治理结构设置将与战略投资者共同商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 中国长城董事会决定放弃权利的情况说明:为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天津飞腾混改;同时考虑到本次天津飞腾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更好发挥产业生态的协同作用,更快提升其在信息化生态体系建设中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中国长城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信息化业务行业地位的提升,加速完善中国长城网信产业“芯—端—云”生态链布局,巩固中国长城网信事业发展的安全底座,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讨论决定同意天津飞腾按照前述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放弃天津飞腾本次计划增发股份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天津飞腾通过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其进一步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号公告化治理结构,引入灵活的市场机制,激发活力,提升效率,借助与战略投资者的产业协同效应,为天津飞腾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前述事项如顺利完成,公司将继续持有天津飞腾不低于 26.775%股权,仍为其参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性,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投资人无需自行费心劳神推测捉摸, 一切应以"公司"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