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辉丰股份(002496)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5〕177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0.28亿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1.21亿元(未经审计)。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均不低于15亿元,因此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网友回复
鄱阳乐丰: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lpfh13579:
必须的
股友9QwXRk:
净资产15亿不需要提供担保,这个都不知道,逗比
鄱阳乐丰:
没人担保,就会变废纸,懂吗?
金言子:
吓得我明天继续买买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