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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603986)
公告日期:2018-06-2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1、本次反担保系由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借款,公司以所购买的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部整体开发范围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11#办公楼1层101号、102号、103号商品房(以下分别简称“101号商品房”、“102号商品房”、“103号商品房”,合称“办公用房”)向本次借款的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的反担保措施,属于为公司本身提供融资支持。本次反担保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2、公司提供此次反担保属于公司自身购买办公用房融资正常需求,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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