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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公告日期:2018-06-2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致: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旷达科技”)的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或“旷达控股”)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08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增持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其复印件,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增持人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1、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在其有效期限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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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果冻:
什么意思?
好好向上9877:
没啥意思,就是说已增持完毕,按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