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新界泵业(002532)
我国的法律注重过错责任追究制。新界在停牌前的走势正在处于平稳向好,如公司不进行重组,有可能使股票走势更好。但由于公司进行重组而停牌,后因重组不成功,导到股票价格下跌超过20%,这下跌的一个主要责任方应由公司来承担而不应由股东来承担!但我国证券法规对此类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规定有漏洞,导致公司天天乱讲故事,造成恶劣后果又无需担责。
网友回复
稳点不亏钱:
应该在民法典及证券法中规定,对于公司在重组前应准备失败赔偿准备金,因重组失败的由过错一方(大股东)赔偿善意的第三方在失败后造成的损失!
稳点不亏钱:
如果赞同此观点的股友,请将此建议复制到各种媒体,共同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