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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601997)
公告日期:2018-06-2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给予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19.5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戴国强、朱慈蕴、罗宏、杨雄、刘运宏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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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tdrtrt:
注册制不适合现在股市,独角兽上市不应该在熊市时候上市,防风险措施不要引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