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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002797)
公告日期:2018-06-29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GLG/SZ/A2562/FY/2018-183受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的委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法》律”)意和见中国书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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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9413:
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