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卡被偷用,我该怎么办啊?
我的太平洋卡信用卡,不小心被别人偷走消费了5000元(挂失前), 卡申请时购物消费是不要用密码支付的,是设定签名消费.我该怎么办啊?偷用者仿冒签字消费, 责任该谁担啊?我想不承认这5000元的消费, 因为没有有效的消费凭证(是假的).大家帮帮我, 给点建议! 是找商家理论还是同银行交涉?[ 本帖最后由 micro_feng 于 2006-4-24 15:30 编辑 ]
卡友回复:
可是和银行签的"合约"规定, 挂失之前发生的交易由乙方承担阿
卡友回复:
拒付可能性几乎为零
卡友回复:
不管与银行有什么协议,只要非本人知情的非本人签单交易,都可以报警+拒付。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卡友回复:
估计只能和商户扯皮了
卡友回复:
可以通过银行来提起争议,经过调单后,确认如果非本人签名的,可以退单,但是lz要有一定的耐心。详情请咨询800客服
[ 本帖最后由 askformore 于 2006-4-24 23:24 编辑 ]
卡友回复:
看来只有和银行扯了, 对于卡的使用是和银行有直接关系, 卡是银行的, 对于商家我们没有和他有直接的协约关系, 只存在银行和商家的关系.
不管他们怎么处理,我只认准那个凭证,这是前期条件. 没有凭证, 就可以不认可那笔消费记录.
大家有没有遇到或听到过几类情况的案例啊?
建议先报警
卡友回复:
要是没有报警什么都是没有用的,大陆的商户基本不看签名的。同时可以联系银联查询商户名称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可以通过银行来提起争议,经过调单后,确认如果非本人签名的,可以退单,但是lz要有一定的耐心。详情请咨询800客服
赞同AFM的提议,请先报警,然后联系银行,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提起诉讼。
卡友回复:
盗刷的帐可以先行挂失,之后报案,再向银行调单拒付,最后的手段是通过法律要回相应的款项,这种案例在广东东莞已有,最终的审理结果是个人只承担30%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