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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场(000301)
公告日期:2018-07-0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于2018年6月27日获得贵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29次会议有条件通过,本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及问题回复,并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针对贵会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之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问题一、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排污许可证的办毕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一、标的资产排污许可证的续期工作已办理完毕目前,按照《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的审核,国望高科及其子公司中鲈科技、盛虹纤维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已由2018年6月30日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中鲈科技子公司塘南污水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已由2018年6月30日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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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基27065: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