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尤夫(002427)
一年前的2017年5月下旬,业界有消息曝光称日产汽车正在与中国金沙江创投谈判,前者所持有的Automotive Energy Supply Corp(AESC)51%股权将售予后者。到8月份,双方宣布达成协议。非官方信息渠道指出交易金额在10亿美元左右。在硬件设施上,除了AESC公司在日本的资产,收购范围还包括日产北美公司NNA位于田纳西州Smyrna的电池制造业务,以及日产英国NMUK和日本本土相关电池开发与生产工程业务。AESC由日产与日本电气公司(NEC Corp)于2009年创建,主要从事锂电池单元、模块以及锂电池组的生产,并仅服务于雷诺-日产联盟,日产和NEC分别持有51%和42%股权。因此,媒体也将该交易称为“日产将电池业务售予中国公司”。然而在2018年6月底,日产宣布交易作废,并表示金沙江创投方面缺少收购所需资金,未能在6月29日deadline之前完成交易。实际上,日产方面已经连续多次延迟了AESC股权交易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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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不一定有真相:
发表于 2018-07-0313:04:14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GSR GO Scale Capital Advisors, Ltd 乙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金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乙方拟同意,以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义直接或间接出资不超过 1 亿美金
认购 Nissan 电池公司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前述基金的认购协议另行签署。 1.1 目标规模
并购基金于首次交割日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十亿美元 (US$1,000,000,000),普通合伙人可以在首次交割日后四个月内向现有有限合伙 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交割并增加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 至十二亿五千万美元(US$1,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