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韩建河山(603616)
公告日期:2018-07-10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收购事项二次问询函之回复的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作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回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购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并结合收购事项的专项公告及一次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清青环保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需求,成交价格是以收益法评估结论为基础与交易对方谈判确定,与评估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独立董事:张敏 刘凯湘 张云岭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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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家3:
利好,明天看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