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北巴传媒(600386)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于2013年10月。依据“大气十条”的规定,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如今,这一运行了5年的机构由“协作小组”,“升格”为国务院领导亲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网友回复
wo3666:
据了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
wo3666: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还包括,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等。
wo3666:
有大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