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方电气(600875)
1.停牌事项,公告已经明确说不确定,就盲目停牌冻结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既然不确定停牌意义何在?2.股民的利益来自于股票交易,停牌剥夺了股民的交易权。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票不需要交易,因此大股东的股票随便停多久无所谓,而且大股东的股票停牌期间可以解质押/继续质押。因此停牌明显对1.3亿股民不公平,限制的实质上仅仅是中小散户。3.上市公司停牌的目的和利益花样百出,有的因为大股东质押股权不爆仓,这实质上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操纵股票;还有为了股权争夺/还有为了操纵重组价格(有的拉起来停牌,有的砸下去停牌,本质还是操纵股价),其中停牌等政策变化,沟通政策的这种公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4.违反宪法的停牌,还给大量投资人造成的时空上的重大损失,利润停牌5000点复牌4000点,股票复牌大跌的可能性有80%。很明显监管部门根本不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5.上市公司停牌重组的有80%最后证明都是负能量,正能量的少之又少,更有甚者重组之后业绩业绩越来越差。很多很多的股民,因为有些上市公司停牌只顾圈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损失。6.停牌保护股民的言词,很多的事实证明是谎言,相反大量股民因为停牌后遭受重大损失(停牌重组成功和失败的,都有很多股票出现大跌;说明重组本身对股价的影响不是唯一性,还有时间和大盘的空间对股价影响很大,更有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搞利空式重组)。7.停牌绝对违反了,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网友回复
悬壶济世9999999:
停牌对中小投资人的危害性相当的大,而对大股东没有任何影响,他们不需要交易。
因为停牌导致股民股票失去流动性 ,复牌后又因为大盘空间点位的因素 ,给公民造成的财产损失,保守估计累计已经远远超过了1000亿人民币。
孙顽强:
明白了,你把材料准备好,这几天我就去中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