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旭光电(000413)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期限到了拉了两个所谓的一致行动人来充数,怎么不把我们散户拉进来呢?那样早就完成增持了!(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控股股东自有资金。请问何为自有资金?要是多拉几个人一起,是不是可以一分钱都不用出了?制造虚假利好掩护出货,以公司员工和股民做为对手盘进行博弈,榨取群众血汗,这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网友回复
股友1FEHOb:
财务总监走得时机太巧了,肯定知道不走就得背锅,经不起调查的。
股友1FEHOb:
增持就是为了割韭菜,12块把散户们骗进来,不到6块钱收割,赚得盆满钵满吧!
股友xx5hK7:
从这个事情就可以认清东旭高层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群,他们的所谓各种概念项目都会是些什么东西了。
n524713678899368:
一个毫无诚信的控股股东,以卑鄙的方式完成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