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601117:中国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修订)

2018年8月31日  0:11:1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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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601117)

公告日期:2018-08-30 第四章 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决议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董事会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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