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序 修订前 修订后号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期限,规范董事会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期限,规范董事会内内部机构及其议事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部机构及其议事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平,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障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及《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制定本规则。
2 新增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3 新增 第七条 董事在任职期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4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如下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案;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资、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资、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奖惩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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