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0-04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公司原激励对象其中33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927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198.6183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33.50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342人,回购数量共计243.0174万股,约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28%,首次授予回购价格7.09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3.98元/股。
2、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1、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草案规定,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 735.20 万股,授予人数为 437人,预留 64.80 万股。
2、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因部分员工姓名书写错误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核算有误,鉴于此,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由 437 人调整为 434 人,本激励计划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份额不变。
4、2017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司已经通过公司网站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2017 年 4 月 28 日。
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5、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35.20 万股调整为 708.2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434 人调整为 398 人。
7、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并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上市日期为 2017年 7 月 5 日,实际首次激励对象 398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708.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94 元/股。
8、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在 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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