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意见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下发的《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0〕1907号),内容如下: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对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无异议。
公司应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金融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按时偿还本息。
公司应将发行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和湖北证监局,并在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CISP系统)中按月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遇有重大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还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特此公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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