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相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 7 月 30 日(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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