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星辉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2日  9:35:5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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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辉娱乐(300043)
星辉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8-11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于《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我们认为: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公允,发行方案、程序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议案内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500号)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认购协议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纪传盛 廖朝理 姚明安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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