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作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蒋军先生、黄海伦女士、詹超先生、孙景双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到惩戒的情形。
同意聘任蒋军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黄海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同意聘任詹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裁,同意聘任孙景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签名:独立董事: 程 华 周 昆2020 年 8 月 12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