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杨钊先生具备担任副总裁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任职条件,杨钊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杨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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