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39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4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 年 8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第9-12楼,1 楼 101-105 号房屋出租给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出租总面积为 6197.63 平方米,交易总金额 1587.31 万元,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2026 年 8 月 31 日。
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 年 8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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