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65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 3 名监事:监事杨流江、肖叶萍、陈升弟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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