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8
股票简称:银之杰 股票代码:300085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10A-1)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二〇二〇年八月发行人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含)35 名,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根据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11,992,16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297.5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