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说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西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后,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发表如下意见:一、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系建设在市场和同行业指数变动基础上,且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须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设置了双向调整机制,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三、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价基准日明确、具体。
若调价条件触发后,董事会将审慎、及时履职。
四、若董事会在调价条件触发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会对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
当发行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高时,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将减少;当发行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低时,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将增加。
本次重组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系为更好地应对公司所处行业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周期变化等因素造成公司股价的变动,有利于降低本次重组的不确定性、降低被终止的风险;同时,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调价条件触发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是否调整发行价格进行决议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综上,上述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安排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说明》之签署页)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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