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2017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信会师报字第 ZL10448 号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目录 页次一、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1-2二、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1-3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第 ZL10448 号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报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非经常性损益表,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报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的审核证据。
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昌红科技编制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本专项报告仅供昌红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昌红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此页无正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涛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万斌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一、非经常性损益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1,238.16 -220,948.53 -619,065.54 -2,991,571.7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3,771,001.65 6,586,245.19 8,267,854.63 7,728,944.51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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