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准备再次举报!

2018年7月4日  9:07:3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82人次

网友提问:

富瑞特装(300228)

1.第一次举报后,迎来了证监会给公司发了问询函;这第2次举报,针对的是公司在对证监会问询函进行回复时的疑点,2次举报,内容并不完全相同。诉求也不同,这次要请证监会中止提案,等重新评估后再说。没那么容易就让某些人把优质资产贱卖出去!2.现在的股价已在低点,这些大股东、庄家手上的股份,难道不想让它升值?这几天股价在低位晃悠,一是因为转让这则利空压着,二是因为某些人低位的筹码还没吸足,是不会拉的。3.如果能留住富瑞氢能,即使股价短期再下跌,也跌不了多少了,而向上的空间则很大!

网友回复

股友AeWORh:

还有谁会像我一样,选择继续举报吗?

只有举报的人够多,才会引起证监会的重视,大家的合法权益才会被保障!

股友ngdpfM:

坚决支持

股友ngdpfM:

支持

股友ngdpfM:

支持

柏崖山人:

支持!

股友HA8AFp:

举报的号码是多少,请提供,明显能看出其中的猫腻。中小股东投的全是反对票。

股友HA8AFp:

大家一起举报,让证监会叫停这明显的利益输送!

股友HA8AFp:

必须举报,第一项要是和第二一项一样其他几个股东也回避,100%就否了。所以大家要靠举报让证监会叫停!

江恩雪球: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2.2。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深交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那么举报的重点就在这里了。第一,新云科技本身之前为上市公司子公司,黄锋十二个月内担任氢能公司高管,自然很容易产生利益倾斜。第二,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第一项第二项为捆绑交易,在第二项回避的情况下第一项理当回避。照这个回避的点举报就好了,有没有利益倾斜证监会考虑,我在回避制度里只找到这条可以套。

股友HA8AFp:

第二三没通过是票没小股东多。第一通过了是黄锋没回避,票多。氢第一第二是捆绑交易。以前氢能公司什么都靠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地不卖给它,它拿什么活。一个子公司,什么东西都要上市公司出,钱也是上市公司给,新云公司就是现成捡便宜的。说来都是气。新云公司本来就是上市公司出大头成立的,然后股权贱卖给氢能高管。新云公司手上可是有氢能公司股权的。那部份股权值多少钱。三百万就卖了,卖给氢能高管。现在用新云反过来吞了氢能公司。又是一次贱卖。新云公司就是一个空壳,股东一大堆,每个都出资几十万,明显的白手套。

股友Cy8zOc8892:

支持

brianpan:

算我一个

股友AeWORh:

是的!麻烦大家发现有什么疑点可以举报的,发在下面的帖子里,我这几天收集一下信息,后面把信息整理好后,一起举报!

股友AeWORh:

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我对创业板上市规则方面不在行,能否麻烦你用文字组织一下,该怎么用最精简的文字,来举报这次黄锋没有在第一项表决时回避的情形?

乐极生悲444:

行动,举报

股友AeWORh:

另外,关于新云科技原先作为富瑞特装的子公司,后来又怎么一步步演变,包括氢能装备之间的股权之间买卖转手,现在反过来要吃掉氢能装备的股权变更过程,有没有股友能用文字加数字,一步步说明一下,好让我一起把这场交易的疑点,一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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