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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创世金尊保险条款详解

2018年4月18日  21:27:0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445人次

【摘要】购买中信保诚创世金尊保险,最关心的就是产品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了解,中信保诚创世金尊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宽限期、犹豫期以及除外责任,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宽限期

如果您超过保险费应缴日仍未缴纳保险费,从保险费应缴日的次日起60日为我们给予您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根据本主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先扣除未归还款项宽限期届满,您仍未缴纳保险费的,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犹豫期

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我们给予您15日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主险合同。

如果您确定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的申请,连同本主险合同及所有保险费发票原件,在本主险合同签收后的次日起15日内,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给我们,即可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缴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自您亲自送达时或邮寄邮戳当日24时起解除,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2.1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在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提示:中信保诚创世金尊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宽限期、犹豫期以及除外责任,其中如果您超过保险费应缴日仍未缴纳保险费,从保险费应缴日的次日起60日为我们给予您的宽限期;另外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我们给予您15日的犹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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