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消息,近日浩丰股份(833659)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廖志勇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廖志勇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董事会于2018年11月4日收到财务总监杨君智递交的辞职报告,杨君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监事会于2018年11月3日收到监事廖端递交的辞职报告。廖端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了解,廖志勇、廖端分别持有浩丰股份0.37%、0.32%股份,杨君智不持有浩丰股份股份,廖志勇、廖端、杨君智均因个人原因辞职。
廖志勇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廖端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廖志勇、廖端的辞职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廖志勇、廖端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浩丰股份表示廖志勇、廖端及杨君智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据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浩丰股份主要从事锌、镁、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制造以及高强度、高导热、轻量化新型铝合金、液态模锻、半固态压铸等压铸产品的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428.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0.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0.6%。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6/1541498405_9271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