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亏损近13个亿的盛运环保的“救赎”方案有了新进展。继5月1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光伏企业天宏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盛运环保今日披露,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能集团”)。川能集团的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
盛运环保今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川能集团和上市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以及公司项目子公司托管两方面。开晓胜拟以协议转让等方式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13.69%)转让给川能集团。
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项目的高质量建设,三方达成协议,就政府授予上市公司的40个筹建和在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日处理31350吨),川能集团将对相关垃圾发电项目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投资额度不低于156.75亿元。
项目托管方面,对于未开工项目,控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投资建设运营;在建未投产项目以及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将在调查评估后视情况托管。此外,上市公司所有项目均拟引入川能集团作为合作方。
公开资料显示,川能集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四川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重要主体。截至2017年底,川能集团旗下共有下属公司288家,业务涵盖能源、化工、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领域,总资产达1183亿元,净资产达到370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13亿元。
盛运环保表示,控股股东本次与川能集团签署的是战略合作层面框架协议,目的是为公司引进具备实力的国有控股公司,提升公司市场运营能力和项目开发建设能力。战略股东的引进,有利于公司改善目前资金状况,提升公司业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记者注意到,与川能集团合作协议的签署,也意味着此前上市公司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随之作废。今年4月,盛运环保曾披露,控股股东拟以每股13元的价格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新苏环保产业集团。
尽管本次仅为框架协议,但川能集团的加盟无疑将为盛运环保投资者打一剂强心针。公开信息显示,盛运环保2017年年报大幅亏损12.95亿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月初,上市公司还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内部存在重大缺陷,并要求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开晓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