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樊燊,该分行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等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5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