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炒股学习网
- 专注提供股票金融知识
您的位置:
168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关于担保物权: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约定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2016年11月10日 17:40:55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136人次
网友提问:
关于担保物权: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约定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个规定有什么含义吗?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什么样的情况的发生呢?
专家回答:
防止抵押权之间相互冲突,例如一方已经先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如果后手抵押权人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根据所有权优于抵押权的原则,两种权利将会发生冲突,损害一手抵押权人的利益
评论专区
weixin
*选填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相关文章:
[
股票问答
]
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
[
股票问答
]
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
[
股票问答
]
民间借贷(用房产抵押)中债务人突
[
股票问答
]
请问怎样理解物权法195条关于侵
[
股票问答
]
、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
[
股票问答
]
抵押物债权人可以拥有吗?
[
股票问答
]
次债务人不得以其对债权人的抗辩对
[
股票问答
]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
[
股票问答
]
物权法中担保债权人的义务指的是什
[
股票问答
]
为什么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取得担保物
新手入门推荐
如何开户
开户要收费吗
股市几点开盘
股市几点收盘
股票买卖手续费
股票开户最低佣金
当天买当天卖
涨停了要不要卖
股票行情
证券公司
股票知识
股票问答
理财问答
基金问答
比特币
更多 ↓↓
房产问答
股票入门
炒股技巧
信用卡
股票软件
股票问答
看盘技巧
买入技巧
卖出技巧
k线图
炒股经验
股票术语
股票行情
股票交易
股票分析
财务分析
宋磊炒股
技术指标
止损技巧
公司分析
成交量分析
股票资讯
炒股心理
股票投资
炒股入门
选股技巧
广发证券
房产问答
工商银行
中信证券
证券软件
P2P
收起↑↑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