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炒股学习网 - 专注提供股票金融知识

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提存费用100元应由( )负担。

2016年11月10日  9:10:4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468人次
网友提问: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提存费用100元应由( )负担。

A. 吴某B. 王某C. 吴某和王某共同D. 提存机关

专家回答:

A. 吴某 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相关文章: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